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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行业概况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控制性要素,水利工作与民生密切相关,水利建设事关生存发展。经过70余年的不懈奋斗,我国水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堤防和水洞: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5级以上江河堤防31.2万公里,保护人口6.3亿人,保护耕地4.1万千公顷。

水库和枢纽: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类水库98822座,水库总库容8953亿立方米。

机电井和泵站: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日取水量≥20立方米的供水机电井或内径≥200毫米的灌溉机电井共510.1万眼,各类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及以上的泵站95468处。

灌区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设计灌溉面积大于2000亩及以上的灌区共22873处,耕地灌溉面积37752千公顷。

农村水电: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农村水电站46515座,装机容量8043.5万千瓦,年发电量2345.6亿千瓦。

水土保持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国累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131.5万平方公里,累计封禁治理保有面积达23.43万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 主要风险分析

一、建设期主要风险

(一)物质损失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风险表现为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给施工项目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暴雨、洪水、地震、山崩、山洪、滑坡、雷击、暴风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施工项目物质损失风险。

2、意外事故风险:任何生产活动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会遭遇意外事故的发生,施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意外事故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火灾、爆炸、空中物体坠落、设备倒塌风险、操作失误事故等。

(二)人员伤害风险

施工人员在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建筑施工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其他与施工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等工作时,面临的可能导致其遭受人身伤害的风险,如触电风险、电气伤害、高空坠落、噪声危害、在施工现场与生活区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等等。

②第三者伤害风险:施工活动有可能对各种外来人员产生伤害,如高空落物砸伤访问者、多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机械碰伤行人等。

运营期主要风险

(一)物质损失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造成的财产损失。

2、意外事故风险:比如火灾、爆炸,是频发的风险事故,且破坏性都极大。

(二)第三者责任风险

第三者责任风险指企业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雇员伤害风险

意外伤害造成雇员(普通工人或养护工人)伤残或死亡的风险,如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起重伤害;灼烫等。

第三部分  建议投保险种

一、建设期险种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

主要保障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工程本身损失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贵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工程本身损失如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结构坍塌、施工围堰坍塌、施工爆破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造成的物质损失等;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炮震导致临近房屋建设裂缝、坍塌,暴雨、洪水导致土方流失致使邻近农田、果园的损失等。

(二)团体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承担施工人员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予赔偿。

二、运营期险种

(一)财产一切险

可以转移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风险。如暴雨冲毁大坝、白蚁造成管涌、滑坡和牛皮胀、由于水库的蓄水引发的地震即水库地震导致的物质损失、渗透导致水库大坝损失等。

(二)公众责任保险

主要保障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与企业无关的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炮震导致临近房屋建设裂缝、坍塌,暴雨、洪水导致土方流失致使邻近农田、果园的损失等导致的其他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雇主责任保险

主要保障企业雇员因从事与业务有关工作而遭受意外,导致受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如撞击、机械/起重伤害、触电、中毒、灼烫、养护人员作业发生意外事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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